《孙子•谋攻》:“故用兵之法,十则围之,五则攻之。”后因以“十围五攻”谓十倍于敌,可以合围;五倍于敌,可以攻战。
语本《孙子.谋攻》:「故用兵之法,十则围之,五则攻之。」若兵力超过敌军十倍,则采取围攻的方式;若兵力超过敌军五倍,则采取集中攻击的方式。《后汉书.卷七四上.袁绍传》:「兵书之法,十围五攻,敌则能战。」
《孙子·谋攻》:“故用兵之法,十则围之,五则攻之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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